香港證監會建議擴大指明證券交易所及期貨交易所名單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建議修訂《證券及期貨條例》"指明"本地及海外交易所名單,以加入多家證券交易所及期貨交易所,並在21日展開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

是次建議作出的修訂,旨在配合政府為從事期貨交易的離岸基金提供稅務豁免的措施,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先生(Mr Martin Wheatley)表示:"我們通過若幹技術上的修訂在兩份名單中加入九家交易所,以擴大離岸基金期貨交易在《稅務條例》之下享有稅務豁免的適用範圍,從而促進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發展,尤其是支持香港發展為資產管理中心。我們亦藉此機會更新名單內若幹交易所的名稱。"

就《證券及期貨條例》及根據該條例訂立的附屬法例而言,名列其中一份或全部兩份名單的交易所,均在發牌、認可對手方地位、披露權益及穩定價格方麵享有"指明交易所"的地位。除《證券及期貨條例》之外,若幹其他條例亦提及到其中一份或全部兩份名單。此外,多家指明交易所已更改名稱,但名單內容自 2002年以來一直未有更新。

公眾可於2011年4月21日或之前,透過電郵(specifiedexchangesconsult@sfc.hk)、郵遞或傳真(2521 7884)向證監會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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