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調控不宜以房價的短期漲跌作為目標,而應當積極致力於一些制度安排、政策措施的調整到位,如放鬆房地產供給的管制等。上海證券報發表樂嘉春文章表示,這樣,才能維護未來中國房地產市場發展的內在穩定性。
當前,人們對房地產調控的過度擔憂,反映出一種市場焦慮:房地產調控已逾百日,為何房價仍堅挺而不跌。其實,房地產調控不宜以房價的短期漲跌作為目標,更應當積極致力於一些制度安排、政策措施的調整到位。這樣,才能維護未來中國房地產市場發展的內在穩定性。
文章認為,促進中國房地產市場的長期健康發展,不僅要加強對房地產需求的調控力度,同時還要加快放鬆房地產供給的管制步伐。
事實上,以往中國實施的房地產調控更偏重於需求管理或言需求調控,即主要是通過收縮需求的政策措施給房地產市場降溫。確實,房地產調控可以把過熱的房地產需求降下來,但問題是如果房地產供給無法及時跟上來的話,這將導致房地產市場仍處於「供小於求」的短缺狀態,日後偏重於需求調控的諸多房地產調控政策一旦鬆動,被壓抑的房地產需求又會出現強勁反彈,房地產調控難免會一次又一次遭遇夭折。
所以,加強房地產供給管理,或言放鬆對房地產供給的管制,對房地產調控能否達到預期效果影響深遠。之所以這麼講,是因為中國房地產市場的供給資源(或言土地供給)幾乎完全掌握在各級地方政府手中,這種土地供給資源是相對壟斷的。而且,土地出讓收益又是各級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最重要來源之一。這裡,我們遇到了一個悖論——要想放鬆對房地產市場供給資源的管制,就必須改變各級地方政府的主要財政收入對土地出讓收益過度依賴的嚴峻現實。
這也告訴我們,如果放鬆房地產供給的管制這個問題解決不好的話,那麼房地產調控幾乎很難達到預期目標。但是,要打破這樣的土地供給管制,我們是否需要在一些制度安排及政策制定上進行調整?
可喜的是,我們正在朝著這個方向走,如近期各級政府都採取劃撥方式等獲取土地,大力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鑒於這類制度建設能解決中國房地產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問題,這種制度安排、政策制定的積極調整都值得我們去做。
另外一個重要問題是,我們必須明確中國房地產市場的優先發展目標——房地產市場是居住而非投資的市場,要實現這一目標,也需要我們在一些制度安排或政策制定上做出適當、有效的調整。
之所以這麼講,不僅僅是因為目前大多數居民已經被趕到了必須自己購買住房的籠子裡,受居民的收入分配水平及土地供給制度等因素影響,他們已經不再有能力成為當前房地產市場的消費主體,相反,主導這一市場需求的主要是投資和投機需求,從而導致房價的快速攀升。
為何投資和投機需求會占據中國房地產市場的主導地位?其實,這也暗示了過去我們在一些制度安排和政策制定上存在著嚴重疏漏。
在中國,土地資源是相對稀缺的,投資和投機需求會急劇放大無限的住房需求,加劇了供給與需求的緊張關係,導致房價的快速攀升。但是,當我們不進行房地產調控時,我們針對房地產需求一方的調控或管理手段幾乎很少。例如,沒有調節持有多套住房的投資或投機需求的物業稅或房產稅,這種制度缺陷使得我們難以遏制非理性的住房投資和投機需求;還有,低利率、高杠杆的住房信貸政策,放大了房地產市場的投資和投機需求,這是導致投資和投機需求目前主導中國房地產市場的根本原因之一。
所以,如果要讓中國房地產市場成為消費而非投資的市場,就必須從部分制度安排和政策制定上進行適當調整,從而使廣大居民成為房地產市場的真正消費主體,讓投資和投機需求逐步邊緣化。
其實,這次房地產調控正朝著這個目標前行。例如,目前正在考慮出台房地產稅、取消相關房地產優惠政策、收緊房貸政策等,同時採取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步伐與力度等政策措施,目的就是為了遏制房價過快上漲、抑制投機性購房需求。
由此看來,觀察這次房地產調控效果的重要方面,是我們距離建設一個居住而非投資的房地產市場目標是否近了,而非簡單的房價漲跌,房價漲跌只是一個信號、一個表面現象。
文章最後表示,上述分析可見,房地產調控涉及各種利益的調整,這需要我們從制度層面上去規範這些利益的訴求,更需要在一些制度安排和政策制定上做出適當調整及調整到位,這樣才能解決房地產市場的長期穩定發展問題,房地產調控也能做到「順勢而為」。